開單不再找不到駕駛,加州把罰單直接寄給車廠
就像你在網拍下標,賣家卻遲遲不 Constitutional,警察終於有方法對「沒人駕駛」的違規車開罰。加州監理站(DMV)公告:7 月 1 日起,只要自駕車闖紅燈、蛇行、不禮讓行人,員警就能開出一張「AV 違規通知單」,抬頭直接寫 Google(Waymo)、Tesla 等公司大名,不再因為「車裡沒人」而不了了之。
為什麼以前開不了單?
想像一下:
- 員警攔下違規車,搖下車窗只看到空蕩蕩駕駛座
- 傳統罰單要填「駕駛人姓名、地址、簽名」,但車子根本不會簽名
- 只能打電話請公司「善意提醒」,沒有強制力
去年 9 月舊金山南邊的聖布魯諾市,就有警察目睹 Waymo 直接在號誌前違規 U-turn,結果只能拍照回報「小 bug」,場面尷尬。
新規定 3 大重點,一張圖秒懂
| 項目 | 舊做法 | 7 月後新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開單對象 | 找不到駕駛,作罷 | 直接寄「公司抬頭」罰單 |
| 緊急聯絡 | 打總機轉來轉去 | 30 秒內專人接電話 |
| 救災現場 | 自駕車亂入再退後 | 闖入即罰,累犯扣牌照 |
罰款金額與後續:台幣視角幫你算
雖然 DMV 還沒公布每張罰單的「公定價」,但參考加州一般交通違規:
- 闖紅燈:約 1 萬台幣($490 USD)
- 未禮讓行人:約 2 萬台幣($1,100 USD)
- 不當 U-turn:約 1.3 萬台幣($600 USD)
更狠的是「累計記點」制度:同一台車或同一路線若短錯不斷,DMV 可直接暫停或撤銷「自駕測試牌照」,等同叫車廠直接打包回家。
台灣跟進嗎?交通部內部文件曝光
根據公路局最新會議紀錄,台灣目前 3 階段時程:
- 2024 下半年:先修法把「無人載具」納入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
- 2025 年:建立「遠端稽核」平台,警用 M-Police 可直接連線車廠雲端
- 2026 年:開放員警「舉發代碼」對公司開單,比照加州模式
換句話說,台灣的 Tesla FSD、WeMo 2.0、iRent 無人小巴,最快兩年後也會收到「公司抬頭」罰單,別再幻想「車裡沒人就能落跑」。
對你我日常有什麼影響?
好處
- 自駕車更守規矩,行人安全提升
- 事故責任歸屬明確,保險理賠更快
壞處
- 車廠成本上升,可能轉嫁到車價或服務費
- 測試範圍若被收緊,民眾體驗無人計程車的機會變少
小結:無人車不再是「法外幽靈」
加州這招等同告訴全世界:AI 再怎麼聰明,違規還是要有人負責。台灣若跟進,未來你在台北街頭看到闖紅燈的無人小巴,員警只要掃描車身 QR Code,就能把罰單寄回總公司——科技無法當作擋箭牌。
現在就打開手機地圖,看看你常走的路段是不是自駕車熱點,提前習慣「機器也會被開單」的新常態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