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法院:AI 搶工作,老闆不能說炒就炒
杭州中級人民法院 4 壓 30 做出判決,認定科技公司把員工解雇改上 AI「違法終止勞動合同」,必須加付約 71 萬台幣賠償金。這是華語圈首宗明確把「AI 取代」擋在合法解雇門外的案例,對台灣科技業、客服圈、甚至準備導入 AI 的老闆都是震撼彈。
事件經過:工程師被 AI「降職」再資遣
- 2022 年:原告進入杭州某科技公司,擔任「AI 品保督導」,負責把使用者問題貼給大模型、再過濾違規輸出,月薪 2.5 萬人民幣(≈ 11 萬台幣)。
- 2024 年:公司宣布「同一崗位由 AI 全自動接手」,把他降薪轉調到 1.5 萬人民幣(≈ 6.7 萬台幣)的雜務,他拒絕。
- 公司直接給 31 萬人民幣(≈ 138 萬台幣)資遣費走人,他認為違法,提起仲裁。
- 仲裁、一審、二審都站在勞工這邊,再判公司加付差額 71 萬台幣。
法院為何說「不」?三個關鍵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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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導入 ≠ 客觀重大變化
中國的《勞動合同法》第 40 條允許「情重大變化」解僱,但法院認為 AI 只是效率工具,不像公司搬家、整併那種結構性巨變。 -
減薪轉職必須「合理」
公司開出的新職位薪水砍 40%,職等也掉,不符合「合理調動」原則。 -
協商程序不完整
雇主只給「要就簽、不簽就領資遣」兩選項,像在誠信協商,等同變相逼退。
台灣老闆與上班族必讀:三個立即影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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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資企業也適用同樣邏輯
台灣勞基法第 11 條「解僱最後手段性」更嚴格,只要還有職缺能調動,就不能直接資遣;想用 AI 省人頭,得先證明「真的沒地方安插」。 -
資遣費計算基準拉高
法院把「本薪+經常性獎金」都納入平均工資,變相拉高資遣費;企業想省,就得先算好口袋深度。 -
AI 專案「風險預算」
把導入 AI 的節省人力收益,先提撥 10–15% 做「人力轉型基金」,用來教育、轉崗或優惠離職方案,才能降低訴訟風險。
律師教你 4 步自保
如果你是員工:
- 收到轉調通知先「書面」表達同意或不同意,不要口頭說「考慮」。
- 把薪資、獎金、分紅截圖存證,日後算資遣費才不會被灌水。
- 公司若片面減薪,30 天內向勞工局申訴,可把差額討回來。
如果你是老闆:
- Step 1 先盤點:哪些流程「真」需要 AI?哪些只是錦上添花?
- Step 2 給轉職選項:薪水不能低於原薪 80%,職等也要對等。
- Step 3 白紙黑字協商:會議記錄、簽名、錄音,證明你有誠意。
- Step 4 預留資遣預算:抓 6–12 個月平均薪資當「和解基金」,真的談不攏再付錢,比被法院判賠乾脆。
結語:技術可以革命,責任不能省略
中國這紙判決等於告訴所有企業:AI 導入成本不能只算「機器多少錢」,還得算「人怎麼安頓」。台灣雖然司法獨立,但勞動基準同樣保護勞工,老闆想靠 AI 瘦身,先把口袋跟良心準備好,才不會省到小錢、賠掉大錢。
試試看吧:把這篇文章轉給公司 HR 或老闆,問他「We 的 AI 專案有沒有留轉職預算?」——先談風險,再上 AI,才是真正的省錢之道。